《飘》读后感合集15篇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飘》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飘》读后感1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菲浅。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使我感受颇深。
斯嘉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可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斯嘉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斯嘉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斯嘉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飘》读后感2很多时候,社会的变革和人生际遇的沉浮就好像一阵狂风,以横扫一切的凶猛势头吹向你,并将你裹挟其中。狂风总有过去的时候,也总会带走一些什么,风过之后,有些人望着风去的方向怅然若失,妄图从回忆中找回往日的一切,而另一些人,则在匆匆回首之后走向远方,去追寻风雨后灿烂的阳光。我曾是前一种人,永远追忆过去的美好,永远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如果可能,我宁可永远不再面对现实。可是我错了。无论我逃避与否,现实都摆在眼前,我永远都无法逃脱,正如人无法拽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人总是要长大的,我告诉自己,你必须长大了,无论未来有多大的风雨,你都应该学会自己承担,任性和软弱不应该成为借口。面对暴风的袭击,你只有两种选择,被摧毁和经历洗礼、走向成熟。
记得有人说过,人和书也是有缘分的,像张爱玲笔下的男子和女子,千山万水,蹉跎岁月,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恰恰在那个时刻遇到了彼此,了解了彼此。我和《飘》早就相识了,却始终没有相知,《乱世佳人》这部电影也早看过,但那时候,我脑海中关于它们的全部记忆只是一个有着绿色眼睛和姣好容貌的女子,以及发生在她身上的传奇故事。至于那传奇背后隐含了什么,我那时不想了解,也不可能了解。看电影的时候,我只注意到华丽的场景和精致的服饰,以及男主角不羁的笑容和女主角猫一样狡黠而聪慧的眼神。而对于小说,我那时全部的了解都只局限在第一段文字,就是对女主角美丽容貌的经典描写。
“那斯佳丽小姐长得并不美,可是极富于魅力,男人见了她,往往要着迷,就像汤家那一对双胞胎兄弟似的。原来这位小姐脸上显然混杂着两种特质:一种是母亲给她的娇柔,一种是父亲给她的豪爽。因为她母亲是个法兰西血统的海滨贵族,父亲是个深色皮肤的爱尔兰人,所以遗传给她的质地难免不调和。可是质地虽然不调和,她那一张脸蛋儿却实在迷人得很,下巴颏儿尖尖的,牙床骨儿方方的。她的眼珠儿是一味的淡绿色,不杂一丝儿茶褐,周围竖着一圈儿粗黑的睫毛,眼角微微有点翘,上面斜竖着两撇墨黑的蛾眉,在她那木兰花一般白的皮肤上,划出两条异常惹眼的斜线。就是她那一身皮肤,也正是南方女人最最喜爱的,谁要长着这样的皮肤,就要拿帽子、面罩、手套之类当心保护着,舍不得让那大热的阳光晒黑。”
是翻译名家傅东华的手笔,以后任何一个翻译者笔下的这一段落,都不及他翻译的有魅力。只是那时我只知道这是一个聪明而美丽的女子,却不知道她娇小的身躯要承载那么多的悲欢离合。我发现我理解了斯佳丽,并且从未和她离得如此之近。
《飘》读后感3哪怕一种最坚贞不渝的爱也会消磨掉。我的爱已经消磨殆尽了。——瑞德
千百年来,爱是什么?即使是哲人也讨论不出个所以然来。如果爱是有定义的,就像数学公式那样,那么,世间的痴男怨女就可以对号入座,而不会再有像《飘》那样的悲剧了。
我佩服思嘉,她敢爱敢恨,更敢于追求她所追求的东西。在她所生存的那个上流社会,大多数人这样做,所以你也必须这样做,稍有一点不同,就会被人看成是反叛甚至是罪恶的。在那个只能是男人经商的时代,思嘉做为一名应该在家相夫教子的女性,她用她精明的头脑,在商业场上做出的一凡成绩,可以说比任何一个男人都要出色。她也不理会别人怎么说,如何议论她,她有她的执著!在美国的那场南北战争中,她不愧为乱世佳人!
但是,在感情的世界里,她却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艾希礼爱着媚兰,可他却要等到她死之后才真正明白过来。而思嘉,就在他暧昧不明的态度下苦苦等着他。如果他能早点明白,在思嘉第一次说爱他那时,断然拒绝她,那她就能解脱开来。像她自己所说那样,即使痛苦,也能挺过来的。但是一切都晚了!而思嘉,如果能知道自己早已在不知不觉中爱上瑞德,那事情就有回旋的余地,就不会走到一个前后都堵住的死胡同。
他们两人(思嘉、艾希礼)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明明爱着一个眼前人却不知道,不懂得去珍惜 ……此处隐藏10247个字……心要挽回瑞德,因为此时她依然年轻美丽,更重要的是,她懂得了爱。
起初我读这本书时,我认为郝思嘉是个敢于追求的女子,后来看到她贪婪虚荣、为了钱不择手段时,我对她的好感荡然无存。当感情与金钱利益冲突时,她毅然选择了金钱,为此甚至把终生幸福当儿戏。但读到她用双手挽回农场,用斤斤计较赚来的钱换来自己与朋友们的生存时,我眼眶湿了。或许她的“不择手段”是不得已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确实如此,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大家庭,也保不住祖辈留下来的基业。她为了自己和朋友在社会中生存,牺牲了自己的青春和幸福。不过正是因为她认为婚姻是一场交易,所以当真爱来临时,她没有珍惜,只顾追求那只会给她痛苦的卫希礼,只顾得利用白瑞德的爱作为自保和赚钱的工具。当她想要珍惜时,爱已不复存在。郝思嘉用双手和婚姻换来了生存和财富,却丢失了人生中最宝贵的东西……
倔强的郝思嘉是美国战后精神的象征。她爱土地,并像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这使我联想到了“爱国”两个字。《飘》中其实蕴含了美国那种自强不息、默默反抗的爱国精神。郝思嘉的爱国精神是“阴柔”的,坚定不屈。而中国的爱国精神则是“阳刚”的,体现的是像黄继光、董存瑞那样的勇于为国牺牲。若是我们既拥有中国的爱国精神,又拥有美国的爱国精神,刚柔结合;在国家和谐的时候,做好自己的本分,不做社会的包袱;在国家困苦的时候,自强自爱,支持国家;在国家动乱时,试着帮助国家分忧,共同打击恶势力;在国家战乱时,全力打击敌人,做好国家的精神后盾……那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昌盛繁荣、日渐强大!若是人人都如此爱国,那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来吧!让我们好好学习,长大报效祖国,成为一个同郝思嘉一类的爱国之人!
《飘》读后感14《飘》是美国作家米切尔写的一本经典小说。整部小说以女主人公郝思嘉为线索,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以郝思嘉的三次婚姻为主线,描写了郝思嘉和白瑞德那段几度悲欢离合而壮美的爱情。
其实《飘》我早在初中就读过,但当时只读了一点便读不下去了。最近,闲着无聊,重新翻开这本书,一口气就读完了。合上书,思绪还在故事情节里打转,不可自拔。然而,我感触最深的,是小说中每个人物鲜明独特的性格。
先说郝思嘉,有人说她好,有人说她坏。但在我看来,郝思嘉不能用单纯的好坏来评价,她不是单纯的好人,也不是绝对的坏蛋,在她身上,善恶是那样的模糊而混沌,又是那样的对立而统一,然而却是那样的真实!她坚强不屈,从亚特兰大逃到塔拉,面对庄园的荒芜,父亲的精神失常,生病的妹妹和已故的母亲,她是那么的悲痛与无助,但她并没像父亲那样一蹶不起,而是理智的、有组织的安排黑奴工作,甚至亲自下田摘棉花,一双纤纤玉手因劳作而变得粗糙不堪,从娇小姐成长锤炼为一个坚强到近乎残忍的女人。她有个性,敢作敢当,适应能力极强,有人说“她的成功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可在那个战争刚结束的混乱年代,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如果不学会残忍的对待别人,就只能被别人或是生活残忍地对待。她是一个一旦决定了要做的事就义无反顾的女人,她不关心别人的想法,活的就是她自己!并且她是那样热爱故乡的那片红土!她有缺点,比如爱慕虚荣,但这使她更真实!她是如此漂亮又个性鲜明,聪明而思路敏捷,完全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要做什么。坚强和果断的几乎不像个女人。她的这种性格深深地震撼着我。
再说媚兰,正如白瑞德的评价:“她是我所认识的唯一完好的好人,一个非常伟大的女性!”她与郝思嘉的母亲很像,一样善良、温柔,仿佛是一个天使。刚开始我觉得她是那种胆小、随叫随从、唯唯诺诺、没有主见的小女人。但是我错了,她也是一个勇敢正直的人,但与郝思嘉张扬的个性相比,她相对含蓄许多,郝思嘉是真实的虚幻,而她是虚幻的真实。
接着是白瑞德,如同他本人所说,他和郝思嘉是同一类人。他们的性格都是那么顽强,就像风中的小草,有一种韧性,百折不挠。他是一个时髦而又非常真实的人,敢作敢为从不后悔,对别人的不屑从不记恨于心,还有对爱的那份执着,一旦认定了就毫不顾虑。他最后的结局是我不愿看到的,但对他也许是一种很好的解脱,是一种幸福吧!
最后是阿希礼,阿希礼是一个只愿生活在过去、活在十二橡树旧的美好生活里的人,十二橡树的消失,使他不敢面对现实,没有追求新生活的勇气,甘心被生活淘汰,甘心活在阴影和梦境,十足的懦夫!有人同情他,但我认为一个自愿活在过去、只会逃避,不敢也不想面对现实的人,不值得让人同情。
还有许多人:嬷嬷、卡琳、查理……他们的形象、性格,如天上的繁星,永远被铭记在每个读者的心中……
《飘》读后感15我用了整整一个星期,终于把《飘》看完了,我看得好认真好认真。看到最后的两章,我哭了,痛苦的哭了,第一次因为小说的情节,然后想到已故的人,已故的事情,自己的过去。
我真的哭了,哭到整个身体都颤抖了,我真的伤心了。小说里面的情节,与我过去的往事相对应,把我一直隐藏在心里面的悲伤全部都解出来了。我好无助。一边用枕头压住自己的头,一边用被子把自己裹住。我从来都没有尝试过这么悲伤,也从来没有哭得那么颤抖。更加从来没有哭得这么大声。好在家里的人都不在。我没有给任何人发现。
这个星期的我已经很不开心了,但是我选择了承受,不敢对任何人说,还要在任何人面前扮得自己好快乐。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的心事,我的心情。我害怕寂寞,所以找一大堆人陪,但我不能在告诉他们我的心情。
我害怕深夜的寂静,所以选择每晚都用酒精麻醉自己,然自己别胡思乱想,醉了就可以安静的睡了。
《飘》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或许也是我最后的一本了。因为没有动力我是不会把时间都放进去的,也是因为她,我才选择一字不漏的把这本小说给看完的。
瑞德·恩,一个真的很好的男人,无论思嘉怎样对他,他还是以自己最高的爱情来对待思嘉。因为瑞德爱思嘉,所以常常都会跟思嘉发生争吵。因为爱着她,他理解她,关心她。所以随时准备帮助她,因为爱着她,他冒着生命危险都要回去找她,回去救她。因为爱着她,他常常都是因为她而喝醉回来。他选择自己喝醉,自己难过,也不能把心情发泄在思嘉身上。而瑞德就是以这种心态,这种做法来表达自己。他不能让思嘉知道他深爱着他。因为往往让自己心爱的人知道自己深爱着她,她就会想到很多让他伤心,让他心痛的事情来刺激他。所以他的爱不能说,只能以自己的心态,自己的做法去承受,去谅解。
而我觉得瑞德真的是一个可怜的男人,他把自己都赔上去了,还是不能让思嘉爱他。虽然到最后思嘉是爱上瑞德了,但此时的瑞德已经老了,已经累了,已经没有能力在去承受再一次的打击了。他选择离开了。他的离开不是因为他不爱她了,而是因为他太过爱她了。他不能在一次承受失去的滋味了。与其这样,不如把现在变成他最快乐的回忆。至少以后在回忆起来还是美好的。而不会又是一桩伤心的记忆。
瑞德深爱着她的女儿,邦妮,因为邦妮是他和思嘉的结晶体,而邦妮的存在又是瑞德和思嘉在一齐的证明。而邦妮的失去。这一段爱情也渐渐的失去了。为什么瑞德会那么爱惜邦妮呢?在我没有看到后面的几章的时候我已经想到了,而到了小说的最后也说了。